同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驰直接持有公司1,199.73万股股份,占同宇新材股份总数的39.99%,同时,张驰为四会兆宇唯一普通合伙人并通过四会兆宇间接控制同宇新材5.26%的表决权。张驰控制的同宇新材表决权比例合计为45.25%,为同宇新材的控股股东。
张驰和苏世国于2021年12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自公司2015年12月23日成立至今,双方作为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对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从而依法决定或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双方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者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的依法决定或执行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基于上述事实,自公司成立至今,双方存在事实上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双方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张驰意见为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世国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同宇新材783.9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13%。张驰和苏世国二人合计控制的同宇新材表决权比例为71.38%,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张驰和苏世国为同宇新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同宇新材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计划投向“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同宇新材2025年6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显示,同宇新材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30,000.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7,962.1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6,037.8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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